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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一支部 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2-23  返回上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 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月23日14:30,B310

三、完成规定动作

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或组织党员唱《入党誓词歌》)、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评选每月一星、支部查摆问题。  

四、自学与集中学习安排

(一)全体党员通过自学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2、《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二)集中学习

1、《湖北省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

2、黄石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政协黄石市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

3、黄石市纪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市管干部的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黄组通 〔2018〕19号);

4、《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

5、学习全市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

五、主题讨论

各党支部以“学习二十大精神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大讨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工作实际,积极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营造攻坚克难的工作氛围。

六、安排部署专项工作

1、认真准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等进行评议。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要防止“只评不议”“评先不评差”。

2、坚持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

3、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七、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会议学习内容以及党员讨论发言材料。

2、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会后整理好签到表、方案、学习材料、会议照片等台账资料。

3、要处理好党员个人自学与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的关系,要将党员个人自学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的延伸,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学习功能,要求党员通过自学完成主要学习任务,集中学习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一支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