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将至,现将期末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及重修考试(核)时间安排
(一)中职学生考试安排
1.中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月17-19日。公共艺术(音乐)课、体育课随堂考试。中职思政类考试时间为1月17日下午。非统考课程考试时间为1月18日(公共课为18日下午考试), 1月19日为中职所有专业的统考时间。
2.15级技能高考班,由于需更改教学计划,对于近期需结业的课程,安排12月11日-15日随堂考试,要求用专门答题纸答题。其余课程按第1条执行。专业技能强化考试时间为1月15-17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二)高职学生考试
高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月22-24日举行,其中1月24日为高职统考时间,思政类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下午。
(三)重修考试(核)时间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中高职重修安排按时提交,考试安排在1月16日下午,请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通知中高职红色预警学生申请重修(申请表见附件8),其他学院将调整到2018年春季学期重修。
(四)特殊情况处理
1.中高职期末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组织,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2.有新增的考试改革课程的教学单位,于12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做好相应的考试准备。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本学期实施理实一体化的课程不再安排统考。
二级学院安排的考试和考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安排和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确定后请不要随意换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需变更请务必告之教务处,以免引起混乱。
二、期末考核具体要求
(一)考试课程要求
1.中职所有课程(除共公共艺术(音乐)课及体育课)必须由各学院安排正式考试,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组织统一考试,公共艺术(音乐)课及体育课安排随堂考试,其他课程由二级学院组织安排统一考试,不得安排随堂考查考试(15级技能高考班的少数结业课程除外)。
2.中、高职期末考试分为全校统一考试的课程,及各学院组织的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公共基础课、各学院拟定的统一考试的专业课程、跨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一般为全校统一考试,其他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都是二级学院组织的考试课程,公选课是考查课程,公选课在课程结束后随堂进行考查或安排一次大作业,考查内容或作业内容以标准试卷纸提交公共课部人文教研室。
3.全院统一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各学院共同指定(见附件2、3),所有试卷名称请务必与人才培养方案及青果系统上的课程名称一致。
(二)试卷出卷要求
1.高职统考课程出A、B、C(补考试卷)三套,其他考试出A、C(补考试卷)二套试卷。
2.中职考试课程(体育、公共艺术(音乐)除外)出A、C(补考试卷)两套试卷,15级中职技能高考班提前安排的随堂考试,要求采用教务处印制的标准试卷纸。
3.试卷命题由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进行,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与命题。凡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同时授课的课程,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班级同时开课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A、B、C试卷的试题相互之间及与上年试题重复率控制在30%以下。
4.各出卷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中考试命题要求,加强试卷的审核,教务处会抽查所有试卷.
5.试卷及答案出好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审核登记表》、《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4),交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2017年12月19日前一并交教务处。
6.审核后的试卷,用电子文档分别做成三个文件夹:统考课程文件夹、院(部)考试课程文件夹,每份试卷文件用课程名称命名,若同一课程因教学内容原因,致使不同班使用不同试卷,请在样卷上务必注明,同时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并按教务处给定的试卷模板[见教学群共享]排版好试卷和标准答案,发到试卷专用邮箱:shijuancfc@163.com。
7.控制试卷难度,总评成绩不及格率控制在20%以内。
(三)考场要求
1. 考场布置由各学院负责,每个考场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5人,较小教室不应超过30人。以座位间应有一个位置的间距为标准,考场人数过多应考虑分多个考场。
2.考场应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及抽屉无任何资料。本学期考试前,将组织检查小组,对所有考场进行检查。
3.每场考试前,监考教师应宣布考场纪律。若非考试需要,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将手机等通信设备放到指定位置,考试期间玩弄手机等通信设备的,视同作弊。
4. 监考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横成行、竖成列”规范考场座位,以维护考场秩序的严肃性。
5.监考教师要检查考生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件,杜绝替考代考现象。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详细填写“试卷袋”上有关信息、考场情况表等;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接打手机、擅自离开考场等。
(四)阅卷、成绩录入要求
1. 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按《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完成阅卷和评分工作;试卷批阅应严格规范,只出现正分,并在试卷开始的题号下面给出每大题的得分和总分(见附件5)。
2.理实一体化项目考核、实操考试、口语考试、上机操作考核,课程作品考试等形式的考核,要提交成绩评阅记录表(参考附件6)。
3.所有课程成绩于2018年1月27日前上网录入(1月27日晚24时整关网);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制卷、评卷及装订工作的通知》(鄂工程职教务函〔2015〕23号)要求装订试卷后提交。
4.任课教师(包括实训教师)的成绩登分册及试卷袋交至所在的学院,各学院要对试卷的回收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自查,填写试卷回收审查表(见附件7)后,统一于1月28日上午将成绩登分册、试卷袋及试卷回收审查表一并交试卷存放室。
(五)考前宣传要求
1.各学院部在考前要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会,认真研究布置期末考核各项工作,组织学习期末考核通知的相关要求及《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老师考务能力的培训,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强调考试安排、出卷阅卷要求、考场纪律要求等,不得因未通知到位出现监考空场现象。
2.各学院部要开展学生动员,要求学生积极备考,利用班会、早晚自息开展考前复习宣传、动员,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并积极参加考试。
3.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应至少于考前3天办理缓考手续并报送教务处,否则将按缺考处理,缺考考生不能参加下一学期补考。
(六)纪律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做好考试前的命题组织工作,考试的安排工作,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考试后的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2.各学院考前要将《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爆光栏》以展板形式立于醒目位置。
3. 凡出现未按时提交试卷,试卷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出卷不规范,试卷传输过程中不按保密要求进行造成各种形式的泄密,监考人员不按时到考场或不到等现象,均按《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试行)及《关于教学事故处理的补充规定》相关条款执行,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院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