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研工作>>科研工作

黄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4-02-24  返回上页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和学科建设,建立有效的科研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在职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标准享受薪水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评价和奖励的依据。 第三条 教科研工作量的定额 教科研工作量以分值计算,学院教师系列(含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科研工作量。年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为: 1、正高职称80分/年 2、副高职称60分/年 3、中级职称40分/年 4、初级职称20分/年 5、行政岗位及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专任教师,按上述标准的1/2执行。 6、享受学院高学历津贴的人员,不论在何岗位,博士按正高、硕士按中级职称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公开出版论文集中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教材、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等; 3.国家(部)、省(厅)、市(局)和学院立项的科研课题,各级政府立项的教改课题(不包括各级财政经费支持的学校建设项目); 4.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 5.各类研究项目的外来经费及专利、成果转让经费等; 6.各种科技活动和技术服务性收入。 第五条 教科研工作量的计算 列入本办法计算的科研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没有署名单位或署名单位不是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的成果,不能计算科研工作量;多人合作的成果,根据“合作权数表”分解计分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第四 二人 0.7 0.3 / / 三人 0.6 0.25 0.15 / 三人以上 0.6 0.2 0.1 0.1 (一)学术论文计算工作量 1、 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计500分。 2、被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计400分。 3、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计200分 4、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0分。 5、在国内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60分 6、在公开出版的刊物(知网可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40分。 7、在公开出版的刊物(知网不可查)上发表的论文,在连续型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30分。 8、在公开出版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论文,每篇计40分(大会发言者,加10分)。在公开出版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委员会分会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30分(大会发言者,加10分)。各地区性学术机构按全国性50%计分。 9、在全国性专业学术机构组织的评奖论文,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40分,三等奖计30分。在全国性专业学术委员会分会机构组织的评奖论文,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各地区性学术机构评奖论文按全国性50%计分。 10、若一篇论文依据本办法具备多项计分条件,就其符合计分条件的最高项给予计算(大会发言可加分)。 (二)著作、教材计算科研工作量 1、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依据其实际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教材(非规划教材)。其它学术性不强的定为科普著作、工具书一类(其它)。 2、总分值计算标准(学术专著不限定字数,其它不足30万字按实际字数计算,超过30万字按30万字计算) 总分值=字数(万字)×10×著作类别系数 3、著作类别系数 学 术专 著 编著 译著 部 编 规 划 教 材 省 编 规 划 教 材 校 本 教 材 其 它 1 0.8 0.6 1 0.8 0.7 0.6 4、著作有编委会(主编、副主编、主审、编委),主编系数为0.5,其余由主编根据实际工作量分配计分。 5、对教材编写记分,只计算第一主编为我院教职工的教材。对参与主编非本校教职工的教材,必须出具相关单位邀请函和院领导批示,扣除主编应得总分的50%,余下按实际编写字数计算得分,不能确定实际编写字数的,按参编人数平均值计算得分。 6、再版教材著作,不予计分。 (三)应用技术成果和专利计算工作量 1、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是指以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为完成单位,市级以上立项并通过学校产学研工作处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鉴定或评审的各类科研成果,工作量计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鉴定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鉴定水平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 领先 国内先进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 领先 国内 先进 得 分 1000 800 600 400 500 400 300 200 2、经国家专利局授权,专利权人为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的专利成果:发明专利计20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100分,外观设计专利计80分。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100分。 4、合作完成的成果,根据排名按“合作权数表”分解记分。 (四)科研课题计算工作量 本文中的各类科研课题,指经产学研工作处向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没有向产学研工作处申报备案的项目不列入考核计分范围。 1、课题分 份量 级别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省厅 市局 备注 重 点 1000分/项 800分/项 400分/项 300分/项 政府部门立项 一 般 800分/项 500分/项 300分/项 200分/项 注:课题立项后,不计算课题组成员得分,只计算主持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得分。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给课题负责人计50%分值,其余50%由课题组成员平均分配计分。 2、有科研经费进学院财务的横向研究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经学院认可(以合同为准)的横向研究课题(必须到产学研工作处登记备案),以当年度实际进入学院财务的经费(不包括用于委托购置仪器、设备等不可支配部分)为准,不计项目分,只计经费分,每万元计100分。 (五)获奖科研成果 1、关于科研成果的级别认定: 国家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优秀社科成果奖等。 省、部级奖:全国青年社科成果奖、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奖、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市(厅)级奖:市科技奖、市社科奖、省厅教科研成果奖等。 2、获奖成果范围:国家、省、市政府奖项和国家一级学会颁发的奖项。其他学(协)会颁发的奖项不计分。外省(市)政府颁发的奖项按相应计分标准的50%计分(下同)。 3、获奖成果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一等奖 3000分 600分 300分 二等奖 2000分 400分 200分 三等奖 1000分 300分 100分 4、学院作为理事或会员单位加入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学会和研究会立项的课题计300分,学会分会立项的课题计200分,子课题按相应得分的50%计分。其他各类学会立项的课题,有研究经费进入学院财务的,按上述标准计算,没有经费支助的,不计分。省(厅)下属学会(研究中心、研究会)立项的课题,重点课题计300分,一般课题计200分。学院立项的课题计100分(此条各项获奖均不计分)。 5、为活跃学院学术氛围,由部门组织申办本院教职工主讲的全院学术性专题讲座(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计40分,并纳入部门考核工作。 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考核 1、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当年科研成果当年登记,计算科研工作量只计算核定时间内的成果(1月1日——12月31日)。 2、各研究课题按原定计划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的课题才能结算;课题到期后申请延期的当年不结算,没申请延期或延期到期后仍未结题的,应扣除课题立项时主持人所在部门的年终考核得分。 3、统计考核办法: 个人年度科研工作总量分值 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化成绩 = ——————————————————×100% 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定额标准 科研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为: 达到规定的基本教科研工作量的200% 优秀 达到规定的基本教科研工作量的150% 良好 达到规定的基本教科研工作量 合格 未达到规定的基本教科研工作量 不合格 4、各部门依据人事处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先由本人填写《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并提供原始材料,交所在部门考核小组审查汇总,报产学研工作处复核备案。 第六条 科研工作量化成绩奖罚办法 1、对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成绩在所有考核人员的前5%的教职工给予先进表彰(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必须为优秀),由学院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科研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在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作为次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前期的各种荣誉评选的候选人。 该部门在编人员实际取得的成绩之和 3、部门年度科研工作量化成绩 = ——————————————————×100% 该部门在编人员定额标准之和 为体现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普遍性,在计算该部门在编人员实际取得的成绩之和时,该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实际取得的成绩在计算时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定额的200%;不在考核范围的人员教科研工作量化分值不参与计算。学院将按部门科研工作量化成绩的高低排出集体科研工作排名,作为部门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产学研工作处。 二O一四年一月 附件: 一级出版社一览表 A、全国性的专业出版社 1、科学出版社 2、高等教育出版社 3、机械工业出版社 4、电子工业出版社 5、中国农业出版社 6、人民邮电出版社 7、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8、人民卫生出版社 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0、中华书局 11、化学工业出版社 12、石油工业出版社 13、法律出版社 14、国防工业出版社 15、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16、外文出版社 17、中国电力出版社 1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经济科学出版社 2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2、人民文学出版社  23、人民出版社 24、地质出版社 25、海洋出版社 26、气象出版社 27、冶金工业出版社 28、作家出版社 29、商务印书馆 30、人民体育出版社31、兵器工业出版社 32、航空工业出版社 33、语文出版社 34、人民音乐出版社 35、中国计量出版社 36、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原名:中国审计出版社  3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38、地震出版社        39、军事科学出版社 40、原子能出版社 41、中国文学出版社 42、宇航出版社 43、外国文学出版社 44、上海三联出版社 B、大学出版社 1、清华大学出版社    2、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