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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返回上页

全体教师:

省职教学会发布了2013年科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请阅读后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对象

1.课题申报单位(职业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会员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独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需具备中级职称);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具体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主要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课题受理原则

课题申请人参照《2013年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结合专业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研究领域和范围。鼓励反映当前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写教材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课题申报须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并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于专家匿名评审,活页中涉及学校及个人名称等信息统一用XXX代替。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

2.报送程序。请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课题材料交到产学研工作处,由我处统一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材料。

3.内容要求。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认真履行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和单位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送时间。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3515起至621止,逾期不予受理。我处收材料截止时间为619

2.结题要求。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201412月之前结题。

3.课题管理。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委托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对其报送的课题进行日常管理及校内结题组织工作。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大为 ,027-84803741 gdw198103@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邮编:430050

 

附件:

1.2013年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产学研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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