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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  返回上页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学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与重点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就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研究选题参考见《湖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承担省教育厅以往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推荐限额

       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我校推荐指标为2项,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和研究实力,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人须在5月18日前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一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4份(含原件3份,复印件1份产学研处留档),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hspt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本课题以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的材料。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