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人才〔2014〕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名师队伍,推进我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现就开展2015年黄石名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黄石名师由黄石名教师和名校长组成。2015年全市评选表彰黄石名教师10名,黄石名校长5名。目标是围绕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需要,通过典型带动等形式,选拔培养一批能带动全市教师队伍发展的优秀教师和校长人才,加快全市教师队伍建设。
二、评选条件和申报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已被评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黄石名师的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其中,黄石名教师的推荐范围是教学一线教师,黄石名校长的推荐对象是学校校长。
(二)评选办法和条件
黄石名师采取差额评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依据《关于印发<黄石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人才〔2014〕1号)中黄石名师的评选条件,按所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组织黄石名师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遴选,确定候选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幼儿园、民办学校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2.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学校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考核应听取学校领导、教职工和该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客观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在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报市教育局。
3.评审表彰。成立黄石名师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选经公示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表彰。
(二)申报材料
1.黄石名师的申报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材料为:
(1)关于黄石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报告(一式一份);
(2)《黄石名师推荐人选名册》(一式一份);
(3)《黄石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二十份);
(4)《2015年黄石名师申报表》(一式三份)和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
(5)黄石名师推荐人选师德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6)其它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情况记载等基本材料外,依据黄石名师的评选条件,附件材料内容还须包括:
黄石名教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书、教学成果、教科研成果、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情况、各类获奖证书等。
黄石名校长:校长(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学校管理情况、教科研成果、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各类获奖证书等。
2.上述各类表格可从黄石教育网下载,上报时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单位请于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黄石名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要把此项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动教师积极参与,严格按评选条件和办法组织实施。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培养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扶持和培养。鼓励黄石名师所在学校将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工作安排、项目承担、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各地各单位要以黄石名师为带动,采取培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5.加强考核和管理。市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人才〔2014〕1号)要求,定期对入选者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行为的,将亮牌管理。
联系科室: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李志
电话:6350836 邮箱:hsshixun@163.com
附件:1.黄石名师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黄石名师推荐人选名册
3.2015年黄石市名教师申报表
4.2015年黄石市名校长申报表
5.黄石市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6.黄石市名师推荐人选师德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