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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返回上页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持之以恒做好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节假日不正之风反弹,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用公款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安排。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监督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改进创新方式方法,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好队伍,管好下属,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整治“节日病”,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严格追责。要聚焦“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协调组织各职能主管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十个严禁”的典型案例。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从严从快处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查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