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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实证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  返回上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广大职业院校参与高级别科研课题研究,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需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的实证研究》总课题组(编号:AJA100006,主持人:贺耀敏)拟召开“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的实证案例研讨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有意愿申报《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的实证研究》课题的各类办学主体研究人员(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等,具有前期基础,且能够按照总课题组提供的研究技术路线撰写实证研究案例)。

二、时间地点

    20141211日—13日(11日下午开始报到,会期两天,12日晚即可返程),北京(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参会申请程序

1.拟参会人员须事先提交案例材料,经有关专家评审基本合格的电话通知参会。

2.请提供与该案例对应的校企联合办学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敏感信息和工作秘密可隐去)。

3.具体情况可向总课题组咨询。

四、会议材料要求

1.应按照本课题组拟定的“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概念界定(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提供实证案例。

2.实证案例应包括以下九个环节: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教学、教学评价、研究开发、招生就业、学生管理(请严格按此九个环节组织材料)。

3.每个案例字数为1-1.5万字。

4.请提交材料者提供本单位或本人基本信息和前期研究成果材料,限1000字以内。

5.材料截止时间:2014125日。

五、有关待遇

1.经专家评审合格的实证材料,列为本课题的子课题,并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办公室办理正式手续。

2.经专家评审基本合格的课题,经修改完善后纳入本课题的研究案例,在课题中适当署名。

3.总课题组将对上述两类课题参与者酌情付酬。

六、会务安排

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1.课题组常务副组长许远,手机13501174995,电子邮箱vocscum@qq.com ;副组长丁建石,手机13512921128电子邮箱dingjianshi@126.com

2.课题组秘书处:罗海林,手机13910086419,电子邮箱luohl@crup.com.cn

3.中国职教学会培训交流部联系人:王文槿,董成仁,王悦,联系电话010-84630224010-8462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