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和省职改办《关于同意开展
2014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系列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鄂
职改办函[2014]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我院教师、
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1、我院2014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教师、实
验、图书资料、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会计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继续按省职改办文件
要求,参加全国组织的职称资格统一考试。
二、评审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职数控制。按照《关于2014年度事业单位晋升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
函[2014]10号)精神,今年继续实行申报职数控制。申报人
员必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评审单》,无《评审单》
人员不予受理。
2、水平能力测试和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
2014年度我院教师、实验等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专项
培训后进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
报本年度的职称评审。教师、实验专业2013年(当年)水平
测试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2004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
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
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
格证不再有效(此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3、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
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
当年受到纪检机关查处或有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问题
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坚持公示制度。按省、市职职改办统一要求,要将
申报人员的基本材料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
明。
5、2007 年及以前已取得讲师资格,并且近三年主要承
担中职课程教学的教师,可以申报中专副高,其他教师只能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
6、坚持破格审核制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
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
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经市职改办同意报省职改办批准
后方可申报。
7、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
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
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 号)规定的程序
进行审批。
8、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论文、成果)的计算截止
时间为7 月25日。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2 寸彩色登记照一
张。
9、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
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三、各专业职称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间:2014年5月10日—6月10日。
报送地点:学院人事处1104办公室。
联系人:黄璐,联系电话:15997120088。并请本年度
申报人员加入黄职院职称群:60395351。
附件:
1、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2、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6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