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全院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院在职党员
二、统一思想、积极动员
各党总支要以“为什么进社区、进社区干什么、到社区怎么做”为主题,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广大在职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
在职党员根据个人实际,可以选择居住地社区和学院附近的箭楼下、柯尔山社区(暂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式样)(附后),由各党总支印制开具。(请各党总支将在职党员的进社区的个人意愿统计情况于4月3日下班前发到党办邮箱)
四、认领岗位、主动联系
在职党员根据社区党组织设定的服务岗位和治理岗位进行认领,根据社区党组织安排联系一户特殊家庭,主动认领社区居民“小心愿”、“小梦想”、“小困难”,公开承诺在一定期限帮助结对居民达成所愿。每个党员每年帮助达成所愿不少于1个。每年到社区参加活动一般不少于4次。
三、组织报到
在职党员持介绍信到相关社区报到(箭楼下社区和柯尔山社区由学院统一组织报到),原则上要求在4月5日前报到完毕。社区党组织提供回执,由在职党员将报到情况反馈到党总支,由各党总支统一报给组织部。未及时报到的,各党总支要了解原因,督促迅速报到。
四、开展服务
学院将筛选一批有一定难度的群众需求或愿望,组织党总支和在职党员集体认领,集中组织开展“服务月”、“服务日”等活动,到学院附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帮助结对社区解决一批重点难题。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
2、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发掘典型,发挥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简便易行,循序渐进,杜绝形式主义,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党员实际,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要求,促进服务常态化、工作长效化。
附件: 1、在职党员介绍信
2、在职党员服务意向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